2022年即将结束,2023年就要到来,经过了秋招,你是否获得了满意的能够解决户口的工作?
落户渠道全在这里,可以说是全网最全,建议收藏以备急用。看了上海的落户条件,基本上是你是留学生或者是国内一流高校的学生就会给你发一张户口页,与此同时呢,帝都北京却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作为一座人口爆炸的国际化都市,相信不少有志之士在北京打拼时都会遇到“资格”的困惑,买房资格、买车资格、子女上学资格等等,核心问题就是“如何能获得北京户口”。在此文中,特汇总落户的相关信息给大家参考,因为篇幅原因,分为上篇,下篇两部分。
我们将落户渠道分为10大类:1:应届生接收;2:留学生接收;3:人才引进;4:博士后出站;5:亲属投靠;6:企业高管纳税;7:大学生村官;9:见义勇为获国家奖励;10:考取国家或者北京市公务员。上篇为前面4类落户渠道,请查收。
如果说新生儿落户是北京的第一大落户群体(每年15-30万),那么,高校应届毕业生无疑是第二大进京落户群体,虽然从2013年至今,每年通过应届生进京落户指标一直严控,但是基本还是保持到8000-10000人左右。
具体执行政策,请大家查看《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2月,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
1.1.1:以下应届毕业生在北京就业落户,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指标:
1: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大学生村官(选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及按照本市特定政策和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不占引进指标。
2:本市高精尖产业用人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市属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不占引进指标。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
1)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2)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
3)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1.1.2:学历及年龄限制。
1:引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2: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每个单位均具备自己的评判标准和执行准绳)
3: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1:首先企业纳税,纳税大户市里自然会大力扶持;
2:其次是待接收的应届生所学的专业是否是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也就是说,应届生学的专业,必须是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对应的对口专业。比如一个建筑公司自己内部有个医院,招聘一个医学院毕业的应届生,这样是拿不到指标的;建筑公司设计部门招聘了一个建工学院商科毕业的学生,这样也是拿不到指标的;建筑公司设计部门招聘了一个建工学院土木工程毕业的学生,这样是可以的。
3:最后还要看公司的人才保有率,市里会审核近三年的指标使用情况,近三年落户的应届生还在公司呢,说明确实是公司看中的人才,这样市里才会继续放心给。比如,2018年一公司向市里申报了2个指标需求,市里会要求公司提供近三年落户的员工社保、个税、劳动合同来看近些年公司向市里要的指标是不是用在该用的人身上了。如果有人拿了户口离职了,那么市里会认为有刷户口的嫌疑或者就是企业对自己的高端人才保有不利。市里可能会将2个申请指标拒掉1个,甚至严重情况下可能会取消该企业的申请资格。以上就是应届生落户的情况。
根据《关于非北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实施办法(2020年12月修订)》的规定,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如果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选择在北京创业或工作,可以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落户。
2.1.1:留学人员应具备的申请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国内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出国留学一年以上。
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2.1.2: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时间满一年是在北京落户的条件之一,判断是否符合条件的主要依据是留学人员护照所记录的出入境时间,一定要满一年!
2.1.3:留学期间在国内没有社保;
2.1.4:以下四类机构可以为留学回国人员(获有国外硕士学位)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1: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2: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北京市区县企业单位就业的落户手续;
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在京中央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北京市属事业和企业单位(含在区县工商局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就业的就业落户手续。
2.1.5:在京用人单位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向审批单位申报下一年度留学回国人才需求计划。
想通过此渠道落户的小伙伴,记得不要错过这个申报时间。按照规定,留学人员在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之内单位提交就业落户手续,才有机会落户北京,一旦错过两年,则无法通过该渠道落户。
关于这一点,我身边确实有很多海外留学的同学、朋友、学员,都是在回国2年内没有及时办理落户,从而错过了一条相对容易落户北京的办法。
企业需要去留学生服务中心办理企业立户,提供以下材料:
1:《在京单位聘用留学人员单位备案和年度备案材料目录》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A数字安全证书申请表(就业落户)》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数字证书用户协议书》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要年检,每次都需要提供第7项所要求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伙制事务所证书等能证明单位法人性质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京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需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越高越好,不看实缴,只看认缴。
4:在北京市区(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提供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的不需要高新证,区级工商局注册的企业需要有高新证,所以建议企业一定不要怕麻烦,选择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册成立。
5: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单位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单位专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信息须与备案申请表经办人姓名一致,身份证复印件需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及人事代理机构公章。由人事代理机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的备案单位,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开具落户地址证明信,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人事代理机构单位公章及申请备案单位公章);集体户属于众目睽睽之下的稀缺资源。
8: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公开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单位立户程序完成后,就可以进行人员申报了,对于申报人员的要求如2.1。
这个渠道有点像在美国拿绿卡,但是又不一样。美国拿了绿卡是准公民,享受公民待遇,排队等着办入籍。但是申请了办理北京市人才引进,并不享受北京市民待遇,但是需要排队等待落北京户口。排队的时间不确定,要看北京市人口调控的大指标,依据人口压力来决定每一年度给多少排队者办理北京户口。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发机构等聘用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主调人:
1:系统打印引进人才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送单位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根据企业类别还需相应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跨国公司在京地区总部确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获本科学历的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企业聘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企业无需提供聘书)。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如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政审材料、诚信声明;
8:个人档案(查阅后退回)。
配偶及子女: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随迁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违反计生政策超生的,须提供所有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可证明其与调京人员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再婚者有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加盖相关部门证明章的离婚证书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4:与在京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存档单位接收函;
5: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京内外均可);
6:政审材料、诚信声明;
7:个人档案(查阅后退回)。
根据201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随迁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工作的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可以为本人及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
1:博士后人员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人事关系(含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
2:博士后人员已办理完成博士后出站。
3:博士后人员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工作满6个月(需要有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在京用人单位是指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在北京市区(县)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单位需为高新技术企业。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博士后就职的单位并不是高新技术企业,比如说金融类的企业,可能就不符合这个规定,建议如果你恰好属于此类情况,请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
2:博士后人员需要在出站后1年内完成落户相关手续的办理。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通过“业务工作办理”栏目相关选项,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填报申请并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扫描件。
2:向设站单位提交纸质出站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3:通过设站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及纸质出站材料审核后(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依次审核),等待全国博管会或分级管理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的预审结果。预审通过后,按照设站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报送纸质出站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电话:13988888888
传 真:海南省海口市
手 机:0898-6688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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